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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隋及唐初的儒学统一

作者:陈 磊 来源:《孔子研究》2001年06期 时间:2013-04-17

摘 要:

南北朝时期,在有关“五经”的师承上,南北儒学一方面如双水分流,各有渊源;另一方面又互相影响,彼此修正。南方儒学在周隋之际北传,589年隋统一南北后,儒学进一步的交融造就出如刘焯、刘炫这样兼通南北的儒学大师,南学更一度风行河洛。在唐初大一统的背景下,孔颖达兼采南北,加以折衷,主持修订了《五经正义》,完成了这一时期儒学的初步整合和统一。

关键词: 南北儒学;孔颖达;《五经正义》;刘炫;刘焯;兼用南北

    南北朝时代,在传统文化史中基本上被视为儒学的衰微时期。进入隋唐以后,在当时迅速发展的佛学光芒笼罩之下,儒学静寂地经历着自我总结和变化,其中在当时和后世都产生了巨大影响的事件之一是唐初《五经正义》的出现。在南北朝时期如双水分流的南北儒学,无论是笃守汉代经学传统的北学,还是“礼玄双修”的南学,彼此之间经历了怎样互相交流和影响而进入“经学统一时代”(皮锡瑞:《经学历史》)是一个很值得关注的问题。陈寅恪和唐长孺两位先生都曾提出过隋唐统一王朝在制度上、经济上、文化上存在着浓厚的“南朝化”倾向,指出南朝文化对于统一王朝的影响。唐长孺先生更是提出,隋唐间学术风尚的变化展现出明显的南朝化倾向,经注大量地舍北从南,经学的统一成为以南学为主体的统一(注:陈寅恪:《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北京,中华书局,1963年;唐长孺:《魏晋南北朝隋唐史三论》,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6年。)。


  本文以儒学的传承为切入点,探讨儒学在南北朝的流变以及在隋唐统一王朝最初时期的发展,试图对“经学统一时代”的涵义作一诠释,同时也可以看出南学在这一过程中如何发生作用以及作用到怎样的程度。这里有一点需要说明,由于南北地域的不同而引起文化上的差异自先秦以来就一直存在,当然,不同时期的“南北”意义不尽相同。明清以前,也包括整个南北朝隋唐时期,普通意义上的南北对举,是以秦岭、淮河为界的,这也是南朝主要的疆域范围(注:先秦时就有齐学、鲁学、南方学者的不同称谓。东汉魏晋以下,谈及学问往往南北对举,如《世说新语·文学篇》“诸季野语孙安国云”条。需要指出的是,不同时期的“南北”意义不尽相同,如前引的《世说》条据唐长孺先生的论证即是指魏晋时期的黄河南北。南北朝隋唐直到明清以前,普通意义上的南北对举,是以秦岭、淮河为界的。真正以长江为界划分南北是自明清以至于近代的事。本文所有提到的南方都是指淮河以南)。


  一、南北朝儒学的传承


  关于南北朝时期儒学的传承,经常被引用的是《北史·儒林传序》的那段文字:大抵南北所为章句,好尚互有不同。江左,《周易》则王辅嗣,《尚书》则孔安国,《左传》则杜元凯。河洛,《左传》则服子慎,《尚书》、《周易》则郑康成。《诗》则并主于毛公,《礼》则同遵于郑氏。南人约简,得其英华;北学深芜,穷其枝叶。


  这一时期的儒学发展,有一个基本的前提,即无论是相对保守的北学,还是“礼玄双修”的南学,都是传统儒学在特定历史阶段的表现形式,这也就是《隋书·儒林传》所说的“考其终始,要其会归,其立身成名,殊方同致矣。”(注:持这种观点的如钱穆“北方经学,亦重通经致用,与南方可谓异途同归。”(《中国学术思想史论丛·略论魏晋南北朝学术文化与当时门第之关系》,台湾,东大图书公司,1977年)陈明提出南学北学是“儒学在不同历史情境中的表现形式。”(《儒学的历史文化功能—士族:特殊形态的知识分子研究》,学林出版社,1997年)。”唐长孺指出南学北学首先是学风的差异,这种差异是相对的(上引书)。)


  在南北分裂的几百年间,南北学术一直都在交流互动,互相影响。以杜预的《左传》注为例,原本是流传在河洛一带的魏晋新学,永嘉南迁之后传入南方。除了在河南和青齐之地依然流传杜注外,“河北诸儒能通《春秋》者,并服子慎所注。”(《资治通鉴》卷一百三十六,齐永明五年;《北史·儒林传序》)似乎北服南杜,泾渭分明。但是北魏名儒张吾贵,原来不通《春秋》,后“三旬之中,吾贵兼读杜、服,隐括两家,异同悉举。诸生后集,便为讲之,义例无穷,皆多新异。”魏齐时姚文安、秦道静,“初亦学服氏,后兼更讲杜元凯所注。”姚文安有难服虔《左传解》七十七条,名为《驳妄》。同时,李崇祖又申明服义,作《释谬》。北周乐逊,教授服氏春秋,所著的《春秋序义》,“通贾、服说,发杜氏违,辞理并可观。”(《北史·儒林传》)南朝的情形也大致相当。清河崔灵恩天监中归梁,为国子博士,聚徒讲授。“灵恩先习《左传》服解,不为江东所行,及改说杜义,每文句常申服以难杜,遂著《左氏条义》以明之。”同时,国子助教会稽虞僧诞精于杜学,也以《左氏》教授,“因作《申杜难服》以答灵恩,世并行焉”(《梁书·儒林传》),而《陈书·儒林·王元规传》则称,“自梁代诸儒相传为《左氏》学者,皆以贾逵、服虔之义难驳杜预,凡一百八十条。元规引证通析,无复疑滞。”


  从上述引证可以看出,一方面,北服南杜,是举其大略而言,无论南北,都不存在什么明确的界限,而是声息相通的。南学以杜注为主流,但这并不妨碍北来的崔灵恩可以在国子学里每每申服以难杜,也不妨碍他的著作流传于世。此期的《儒林传》甚至明白指出,自梁至陈,研究《左传》的学者“皆以贾逵、服虔之义难驳杜预”,即使措词有所夸大,也可以说明这种现象的普遍存在。和南方相比,这种学术文化的互相交流,北方似乎有所不及。不过,即使是处于北学中心地带的河北,也并不是服氏《春秋》的一统天下,杜注一直有所流传,有关服、杜优劣的论难也始终存在。可以说,几百年间,南学北传,北学南下,都并没有因为地域的分裂而中止,南北的儒学,始终在交流互动中发展。但是,相形之下,受到过魏晋玄学浸染的南方儒学,似乎更加易于容纳北来的学术,这在学术论难中表现得尤为明显。这一时期,儒学中论难风气很盛,无论南北,申此难彼,申彼难此,蔚为风气。论难能够成立,一方面要申明自己所信奉的学说是如何的言之成理,另一方面则要指出自己所驳斥的学说所存在的种种疑问和破绽。而对方要有所应答,势必先要对这些疑问和破绽有一个完满的答复,再进一步提出自己的问题。这一过程可以回环往复,不断深入。道理是愈辩愈明的,立足于学术基础上的互释疑难、彼此辩论,对于南北不同的学术派别发现和解决问题,吸收新理论以改进自身都有着重大的意义。如上文提到的崔灵恩申服难杜,虞僧诞申杜难服,二人又可以同时授教于国子,著作也可以并行于世。这种论难对于杜注的发展是相当有益的。事实上,到了王元规将历来对杜注的疑问解释清楚的时候,杜注就已经得到了完善。在这样的环境中,经过几百年的交流互动、论难往复,到了隋代统一之初,南北学术都很难保持百分之百的本来面目,而是彼此交融和互相吸收、各自发展的成果。


  除了上文提到的《左传》外,王弼注《周易》和《尚书》在南北方的流传也很能说明这一点。王注《易》和杜注《左传》一样,永嘉南迁之后从河洛一带传入南方,“河南及青齐之间,儒生多讲王辅嗣所注”(《北史·儒林传序》),而河北一直流传郑玄所注的《周易》。魏时,出于北方大儒徐遵明门下的卢景裕在高洋召集的朝士面前讲《易》,同样出于徐遵明门下的李崇祖与之论难往复,当时也在场的崇祖之父李业兴助子问难,以至于“或相诋诃,大声厉色”,而卢景裕则“从容往复,无际可寻”(《北史·儒林传》,《魏书·儒林传》)。南方盛行王注《易》,而《四库全书总目》指出晋时就有人著难王弼义四十余条,“是在当日,已有异同”,宋、齐以后,“此扬彼抑,互诘不休”。陈时张讥曾受业于周弘正,后为国子助教。一次,周弘正在国学讲《周易》,“讥与弘正论议,弘正屈。”当时也在国学任教的周弘正四弟周弘直正好在场,“危坐厉声,助其(弘正)申理。讥乃正色谓弘直曰:‘今日义集,辩正名理,虽知兄弟急难,四公不得有助。’……弘正尝谓人曰:‘吾每登坐,见张讥在席,使人懔然。’”(《南史·儒林传》)这样的论难,无论是来自于学术外部,还是其内在的不同派别,都会有助于学术自身的发展和完善。


  在唐初所定的五经中,《诗》、《礼》南北都遵循郑注,除了《易》和《春秋》以外,就只有《尚书》,南方用伪孔安国传,而北方用郑玄注,“略不见孔氏注解”,是五经中南北差别较大的一种。但是到北周武平(570—575)末,河北的刘炫、刘焯“始得费义疏,乃留意焉。”(《北史·儒林传序》)于是“近至隋初,始流河朔。”(《全唐文》卷一百四十,孔颖达:《尚书正义序》)


  在南北朝学术的发展中,还有一种形式值得注意,那就是朝聘。南北双方互派使节,往往在这样的时候相互考较儒学和文学,这种例子在《北史》和《南史》中比比皆是。本文只举几个和儒学有关的例子。东魏天平四年(537),号称“学业精微,当时莫及”的李业兴出使梁朝,和梁散骑常侍朱异、梁武帝就进行了这样的考较。从《北史·儒林传》的记载来看,他们讨论的范围涉及三《礼》、《诗》、《书》、《易》,朱异和梁武帝从经典本身以及南方流传的注疏提问,李业兴则依据北方流传的郑玄注和纬书作答。同书还记载,北周武帝行《周礼》,而有“宿疑硕滞数十条,皆莫能详辩。”天和三年(568)周齐通好,兵部尹公正出使北齐,和熊安生讨论《周礼》,“公正于是问所疑,安生皆为一一演说,咸究其根本。”公正为之叹服,并告诉了周武帝。周灭齐之后,武帝亲自登门拜访了这位精通《周礼》的儒生。另外,周武帝还礼聘南朝大儒沈重入周,令其讨论五经,并于紫极殿讲三教义,朝士、儒生、桑门、道士到场者二千余人。《北史·儒林传》称沈重在北周,“凡所解释,咸为诸儒所推。”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综上所述,南北朝时期,南北学术通过论难、朝聘等形式不断交流影响,推动彼此不断发展,在这样的环境下,几乎没有一种学术可以完全保持自身不变,而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互相交融。这也正是隋代统一之初南北儒学的发展状况。


  二、隋代南方儒学的胜出


  隋统一南北之后,儒学的传承也发生了一些变化。据成书于唐初的《隋书·经籍志》的记载:《周易》,“至隋,王注盛行,郑学浸微,今殆绝矣”;《尚书》,“孔、郑并行,而郑氏甚微”;毛《诗》,郑笺“至今独立”;三《礼》,“唯郑注立于国学”;《春秋》、《左传》,“至隋,杜氏盛行,服义及《公羊》、《谷梁》浸微,今殆无师说。”关于隋统一后的儒学和南方儒学的关系,皮锡瑞在《经学历史》中有一段著名的论证,称:“北人笃守经学,本近质朴,而南人喜谈名理,增饰华词,表里可观,雅俗共赏。故虽以亡国之余,足以转移一时风气,使北人舍旧而从之。”确实,从《经籍志》的叙述可以清楚地看出南方儒学在隋代统一王朝中的影响。但是这种影响究竟是如何作用的,似乎至今尚无具体的论述,本文就此作一探讨。


  这可以从两个方面来把握。


  首先,大量南方士子的入关促使南方儒学迅速北传。周灭齐,隋灭梁、陈,都曾下令将衣冠人士迁徙入关。这种带有鲜明政治色彩的迁移究竟引发了怎样的结果,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去理解。从儒学的流传来看,齐地衣冠人士入周所造成的儒学的流传远不及梁、陈。北齐境内的河北的儒学主要存在于民间,其传播方式以民间的私人讲授为主,因此有大量的儒生继续留在了河北。而梁、陈的儒学主要流传于国学,儒学之士大多集中于建康、江陵,衣冠入关使他们大部分进入了北方,南方的儒学也就随之北传。例如在本文的第二部分所提到的隋及唐初的南方儒生中,即有元善因侯景之乱进入北方,何妥、萧该、徐文远因江陵陷落而入关,张冲由陈入隋,萧德言因陈亡而迁徙入关等等(《隋书·儒林传》,《旧唐书·儒学传上》)。


  其次,炀帝大业(605—618)初,振兴学校教育,大举征召儒生,“使相与讲论得失于东都之下,纳言定其差次,一以闻奏焉。”(《隋书·儒林传序》)并择取其中的秀异之士授以官职,使之任教于国子、太学。这是一次比较盛大的征召,儒生“远近毕至”。当时礼部侍郎许善心推荐了徐文远、包恺、楮徽、陆德明和鲁世达,五人全都来自于南方,其儒学背景完全属于南学范围,其中陆德明“与鲁(世)达、孔褒俱会门下省,共相交难,无出其右者。”“(楮)徽博辩,无能屈者。”事后五人都被授予国子、太学的博士、助教,在京洛一带聚徒讲授(见《旧唐书·儒学传上》,《北史·儒林传下》,《隋书·儒林传》)。《旧唐书·儒学传》指出,“时人称文远之《左传》、楮徽之《礼》、鲁(世)达之《诗》、陆德明之《易》,皆为一时之最。”这次由政府主持的征召和论难,胜出的多为南方儒士,其后他们大多在北方活动和授徒。王朝的统一为南北儒学的交融提供了条件,南北儒学开始朝皮锡瑞所说的“经学统一时代”发展。平心而论,比起贞观年间撰定的五经正义,这一次才真正称得上是“行南废北”。


  三、兼用南北的《五经正义》


  唐承隋制,到贞观、永徽时,由孔颖达等人撰定的《五经正义》中,《周易》,用王《弼》、韩(康伯)注;《尚书》,用孔(安国)传;《诗》,用毛(亨)传、郑(玄)笺;《礼记》,用郑(玄)注;《左传》,用杜(预)注(注:参见《旧唐书·孔颖达传》,《全唐文》卷一百四十六,《四库全书总目》。)。如果将南北朝以来的儒学传承情况总结一下,可以列表如下:


  表一:南北朝《周易》隋朝唐《周易正义》
  南方王弼时“王注盛行”用王注
  北方郑玄注“郑学浸微”
  表二:南北朝《尚书》隋朝唐《尚书正义》
  南方孔安国传“孔、郑并行”用孔传
  北方郑玄注“郑氏甚微”
  表三:南北朝《春秋》左传隋朝唐《春秋正义》
  南方杜预注“杜氏盛行”用杜注
  北方服子慎注服义“浸微”,“殆无师说”
  表四:南北朝《诗经》隋朝唐《毛诗正义》
  南方毛亨传,郑玄笺毛诗郑笺毛传郑笺北方
  表五:南北朝《礼记》隋朝唐《礼记正义》
  南方郑玄注“唯郑注立于国学”郑玄注北方


  也就是说,《五经正义》中除了《诗》、《礼》的传承南北大致相同外,《易》、《书》、《左传》全部采用南学,这里的南方倾向表现得很明显。如果再联系到上述隋代儒学传承的变化来看,在隋及唐初的儒学发展中,南方儒学的影响是很大的。除了上文提到的皮锡瑞外,钱穆也指出“唐人造五经义疏,一仍隋旧,行南废北,至是益定。”唐长孺指出隋唐的经学统一是以“南学为主体的统一。”(注:钱穆:《国学概论》,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年,第七章,第170页;唐长孺:《魏晋南北朝隋唐史三论》,第二篇、第四章,第237页。)这些论断很精辟地指出了南方儒学对隋唐统一的儒学的影响。但是在得出结论之前,如果参考一下孔颖达在修定正义时所参用的义疏来看,情形似乎还要复杂一些。这一点在他自己所著的《五经正义》序有很详细的记述:


  《周易》,“江南义疏十有余家,皆辞尚虚玄,义多浮诞。”而《正义》“以辅嗣为本,去其华而取其实。”
  《尚书》,“其为正义者,蔡大宝、巢猗、费甝、(案:三人均为梁朝人)顾彪、刘焯、刘炫(案:三人为隋人)其诸公旨趣,多或因循,帖释注文,义皆浅略,惟刘焯、刘炫最为详雅。”
  《毛诗》,“近代为义疏者,有全缓、何胤、舒瑗、刘轨思、刘丑、刘焯、刘炫等。然焯、炫并聪颖特达,文而又儒,……固诸儒之所揖让,……于其所作疏内,特为殊绝。今奉敕删定,故据以为本。”
  《礼记》,“其为义疏者,南人贺循、贺瑒、庚蔚、崔灵恩、沈重宣、皇甫侃等,北人有徐遵明、李业兴、李宝鼎、侯聪、熊安生等。其见于世者,唯皇、熊二家而已。……今奉敕删理,仍据皇氏以为本,其有不备,以熊氏补焉。”
  《春秋》,“其为义疏者,则有沈文阿、苏宽、刘炫。……刘炫于数君之内,实为翘楚。……今奉敕删定,据以为本,其有疏漏,以沈氏补焉。”


  概括一下,也就是:《易》《书》《诗》《礼》《春秋》不用江左义疏刘焯、刘炫刘焯、刘炫皇侃(熊安生)刘炫(沈文阿)


  综上所述,孔颖达所依据的义疏有两点很值得注意,一是取自刘焯、刘炫的特别多,一是兼用南北。我们先来看一下二刘的情况。刘焯(544—610),信都昌亭人。刘炫(546?—613?),河间景城人。二人均为隋代大儒,孔颖达就曾造刘焯之门请释疑滞。首先,二人早年的教育背景完全是北方式的。《隋书·儒林传》称二人少时结盟为友,“同受《诗》于同郡刘轨思,受《左传》于广平郭懋当,问《礼》于阜城熊安生。”当时武强交津桥刘智海家富于典籍,二人“就之读书,问经十载。”“遂以儒学知名。”他们生长在北学中心地带的河北,师从的刘轨思、熊安生都是北方著名的儒学大师,而他们闭门读书十年的地方依然不离河北,可以说,刘焯、刘炫早年所受的教育完全属于北方儒学的范围,是典型的北方儒生。


  但同时,二人生活的又是一个从分裂日益走向统一的时代,不同的地域文化总是会不断地碰撞和融合。有一件事不可不提,那就是一直只在南方流传的《古文尚书》经由刘焯、刘炫传入了北方。577年,在他们三十余岁的时候,周武帝平齐。差不多就在这个时候,二人得到了伪孔安国《尚书》的梁费甝义疏并加以留意,到了隋初逐渐流传在河朔一带(注:参见《北史·儒林传序》,孔颖达:《尚书正义序》。)。十二年后,隋灭陈,南北统一。当时二刘都在隋朝中任职,《隋书》记载了许多二人当时论难迭起、挫败群儒的经历。前文提到过,隋灭陈,大量南士入关促进南学北传,当时与他们一同讨论儒学疑难的,见于史书记载的就有国子祭酒元善,博士萧该、何妥,太学博士房晖远、崔崇德,晋王文学崔赜等人,南北兼有。炀帝大业初年,南学大盛的时候,刘焯、刘炫或为太学博士,或被征以待顾问,不可能对其时广为流传、号称“一时之最”的南学一无所知。事实上,他们不止是对南学有所了解,而且他们在相当程度上受到了南学的影响。这可以从孔颖达的《正义序》中得到证明。


  应该说孔颖达对于二刘的学术是相当尊重的,所以才往往以他们的义疏为依据,但同时他指出刘焯“诡其新见,异彼前儒”,刘炫“又好改张前义”,“辞又过华”,“其经注易者必具饰以文辞”,“习杜义而攻杜氏,犹蠹生于木,而还食其木,非其理也。”指责二人“负恃才气,轻鄙先达,同其所异,异其所同。”众所周知,北学笃守传统,拘泥于章句,而南学则喜谈名理,讲求文辞的华美。只要把孔颖达指责二刘的话和南北双方的儒学传统稍作比较,就很容易看出孔颖达所不满于二人的,正是他们深受南学影响的地方。比较一下《礼记正义序》中对梁皇侃义疏的评价,孔颖达认为,皇侃“虽章句详正”,但是“既遵郑氏,乃时乖郑义,此是木落不归其本,狐死不首其丘。”这和指责刘炫的话简直如出一辙(注:当然,孔颖达作出这样的评价也说明了他在疏和注、经的关系方面绝对是倾向北学的,这一点下文另有论述。不过我认为,在接受南学影响这方面,二刘要比孔颖达走得远,隋大业年间要比贞观年间走得远。)。从上文的分析应该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王朝统一带来了南学北传,刘焯、刘炫入隋以后,在相当程度上受到了南方儒学的影响。但是这似乎不应该造成一种误解,认为这种影响使得他们完全倾向了南学。《北史·儒林传》称二人“学通南北”,我认为是一种比较公允的评价(注:我们似乎不应该忽视刘炫的自述,“《周礼》、《礼记》、《毛诗》、《尚书》、《公羊》、《左传》、《孝经》、《论语》孔、郑、王、何、服、杜等注,凡十三家,虽义有精粗,并堪讲授。”他自觉较有把握的经典就是南北并重的,而他自认为“用功差少”的《周易》、《仪礼》、《谷梁》,都是北方儒生较少通习的(《隋书·儒林传》、《北史·儒林传》)。)。
  至于《五经正义》的兼用南北,除了《诗》、《书》以外,《易》是孔颖达以王弼注为本而删定的,《礼》据梁皇侃义疏,而辅以周熊安生;《春秋》据刘炫义疏,辅以陈沈文阿。这样的选择,如果再加上刘焯、刘炫,则《五经正义》删定成书的依据当真可以说是“学通南北”了。


  另外,我们还可以从唐贞观年间参与撰定《正义》的人员作一个考察。见于新旧《唐书》记载的有孔颖达、颜师古、司马才章、王恭和王琰。而《正义》序文提到的还有马嘉运、赵乾叶、于志宁、王德韶、李子云、齐威、朱子奢、李善信、贾公彦、柳士宣、范义頵、张权、谷那律、杨士勋、朱长才等,共计二十人(注:这个统计是依据两《唐书·孔颖达传》、《新唐书·艺文志一》及《正义》序文中所提到的参与删定的人员而定的,至于贞观十六年及以后参与覆审和刊定者则未计入。其中王琰一作王谈,似乎应为一人。)。除了其中十人不可考外,其余十人籍贯如下:孔颖达,冀州衡水人;司马才章,魏州贵乡人;王恭,滑州白马人;颜师古,雍州万年人;马嘉运,魏州繁水人;于志宁,雍州高陵人;朱子奢,吴人;贾公彦,洛州永年人;范义頵,钱塘人;谷那律,魏州昌乐人(注:参见两《唐书》相关本传及《元和姓纂》。)。这里只有朱子奢和范义頵出自南方,另外颜师古虽然被称为雍州万年人,实际是从其祖父颜之推开始移居关中的,并且传中称他“少传家业,……尤精诂训,善属文。”可以视为属于南学系统外,其余七人全部出自北方。《旧唐书》记载孔颖达“尤明左氏《传》、郑氏《尚书》、王氏《易》、《毛诗》、《礼记》。”(注:另司马才章,传称少传家业,善纬候,也是典型的北学。而两《唐书》无传的十人中,王德韶与齐威似也是河北人。《旧唐书·儒学传》记载赵州李玄植受三礼于贾公彦,受左传于王德韶,受毛诗于齐威。南北朝隋唐时期,求学受业几乎都在本州郡或附近地区,不大可能跨越南北,因此即使不能肯定王、齐二人一定不是南方人,他们隶籍赵州或河北一带的可能性相对来说比较大。)孔颖达(574—648)求学的时候已入隋朝,一方面是北方固有的儒学传统,一方面是大量传入关中并且相当盛行的南方儒学,就像郑氏《尚书》和王氏《易》,可以并列在他所精通的学业中一样。当时也正是刘焯、刘炫“学通南北”的时候。当然孔颖达在儒学中的倾向究竟如何,只能从他的《正义》中去了解。


  关于这一点,上文已经引证了孔颖达对于刘焯、刘炫义疏的见解,现在我们再来看一下《四库全书总目》对孔氏义疏的评价。一方面,《总目》指出孔疏《诗》“融贯群言,包罗古义”,以致于“终唐之世,人无异词。”《礼记》“采摭旧文,词富理博。”另一方面,在承认义疏之体,“主于诠解注文,不欲有所出入”的前提下,也指出其《易》疏“偏袒王说”,“虽弼所未注者,亦委曲旁引以就之”。《礼》疏“务申郑注,未免有附会之处。”《春秋》疏“杜注多强经以就传,孔疏亦多左杜而右刘(案:刘炫作规过以攻杜解,几所驳正,孔疏皆以为非),是皆笃信专门之过,不能不谓之一失。”如果我们把孔氏指责二刘的内容与之对照一下,就很容易看出,孔氏所不满于二刘的地方,正是他们接受南方儒学影响的地方:解经相对自由,文辞比较华美;而《总目》视之为孔氏缺失的,则是他太过拘泥于经注,固守疏不破注的通例,甚至不惜附会曲解,而这正是北方儒学的典型特色。因此可以说,在接受南方儒学的程度上,孔颖达远不及刘焯、刘炫,这也就决定了贞观年间修定的《五经正义》决不会像大业年间盛行的儒学一样,完完全全地“行南废北”,而是兼采南北,加以折衷。


  关于唐初《五经正义》的定本,和汉代儒家思想的定于一尊是不同的。它是经书的训诂和文字的整理,是完全必要的。首先,这是时代的需要。几百年的分裂,使得南北儒学的义例往往不同,连国学的博士都不能遍涉。正如隋人指出的,“学生皆持其所短,称己所长,博士各各自疑”(《隋书·儒林传》),连普通的策问都久而不决。很明显,统一的王朝不能再让南北儒生各守师训,互争短长,时代需要统一的儒学。事实上,这个过程在大业年间已经开始,到贞观、永徽时最终完成。从大业年间由政府主持征召南北儒生于东都讲论得失,并选拔优秀者在国学教授,到唐太宗令孔颖达主持删定《五经》;从大业时南学的绝对胜出,风行都下,到孔颖达兼用南北的折衷,儒学完成了从分裂到统一的转变。其次,这也是儒学自身发展的必然结果。任何学术的发展,都会经历正一反一合的过程。无论是接受魏晋玄学的南方儒学,还是恪守传统的北方儒学,其实都是汉代的经学在新的环境下所作出的反应和经历的嬗变。而在几百年的发展和分裂之后,儒学本身也面临着一个新的整合过程。因此在《正义》修定的同时,虽然也有不少争执,但是《正义》毕竟还是保留了下来,并且在唐以后一直都保持着五经权威注疏的地位。


  总之,儒学的传承,在南北朝时期,南北方的儒学一方面沿着不同的道路前进,另一方面,又始终保持着互动交融。南方儒学以自身所发展的新的内容而显得更加合理和富有吸引力,因此在这种交融中,南方儒学始终在冲击和改变着北方儒学。在大一统的王朝建立以后,南方儒学更是随着大量南士的入关而北传,大业年间曾一度压倒北学,盛行于河洛。但是,统一王朝所要求的统一的儒学不可能只是南学的一枝独秀,而是能够融贯南北的新的儒学。所以在隋统一至唐贞观末(589—649)这段时期内,大一统的王朝在儒学方面,经过了大业中一度盛行的“行南废北”,最后在贞观、永徽年间,经由孔颖达等人的折衷而最终完成了儒学的南北统一,统一的标志就是孔颖达主持修撰的兼用南北的《五经正义》的最后定本颁行,中国古代的儒学发展也从此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