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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道德缺失是大自然的悲哀

时间:2014-06-26     来源:《拯救地球生物圈:论人类文明转型》姜春云主编

摘自《拯救地球生物圈:论人类文明转型》第十二篇  伦理道德缺失是大自然的悲哀

 

人类文明发展史表明,近现代以来自然生态日趋退化、环境恶化,与人类伦理道德的缺失是分不开的。如果说远古时期的人类对大自然还存有敬畏之心、感恩之情,在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时谨小慎微,生怕伤害了自然生态,那么,到了后来,特别是工业革命以来,随着人们改造自然能力的增强,掠夺自然资源的行为就再也无所顾忌。许多人贪得无厌地追求高额利润和财富,不要说资源可以掠夺、生态可以破坏、环境可以污染,就是弱势群体的健康、人命也可以搭上,哪里还有伦理道德可言?!更谈何人与自然和谐和尊重自然、善待自然的生态道德?!这说明,要从根本上遏制和破解日益严重的生态退化、环境危机,对地球村的村民而言,亟需补伦理道德特别是生态道德文化课。惟其如此,人类面临的生存危机才可望得到缓解,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才有可能实现。从这个意义上说,人类生态道德观念的树立,是拯救地球生物圈的基础工程、关键环节。

 

什么是生态道德文化

 

关于人类生态道德文化,目前国内外尚无一致公认的定义。但综合人类已有的研究成果,我们不难理解和把握它的基本含义。

    就总体来说,生态道德文化是相对于传统道德文化而言的。生态道德文化既是对传统道德文化的继承,更是对传统道德文化的创新。说生态道德文化是对传统道德文化的继承,主要是就人类的道德之源——利他主义来说的。

    众所周知,传统的道德文化源于人类利他主义。正如生态中心论者美国当代环境哲学家克利考特(J.BCallicott)指出的,按照“休谟——达尔文”的道德哲学传统,伦理根植于人类的利他主义情感,如仁慈、同情、忠诚等,这类情感是包括人类祖先在内的许多物种间自然选择的结果,没有它们,个体就无法组成一个互助的社会。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复杂化,人类的道德情感和伦理也日益进化。从奴隶制的废除到种族、性别歧视不再合法,即表征着人类道德进步的趋势。

    生态道德文化正是继承了传统道德文化的利他主义精髓,结合人类对自身与自然界关系的认识,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纵观生态道德文化发展史,从人类早期生态道德文化的萌芽,到现代生态道德文化基本观点和理念的形成与发展,无不闪烁着人类利他主义的光芒。由此不难看出,生态道德文化正是在传统道德文化基础上,沿着人类利他主义方向逐步进化的结果。

    说生态道德文化是对传统道德文化的创新,主要是就生态道德文化对传统道德文化的扩展、升华和超越来说的。

    长期以来,无论是西方的传统道德文化,还是中国的传统道德文化,探讨的主要是人际道德。其中,无论是善、恶等道德观念,义务、良心等道德范畴,集体主义、英雄主义等道德原则,还是公正、友爱等道德规范,都主要针对人与人的关系而言。传统道德文化也因此被称为人际道德文化。生态道德文化则主要不是探讨人类社会内部人与人之间的道德关系,而是探讨人与自然之间的道德关系;或主要不是探讨人与人关系的道德评价和道德规范,而是探讨人与自然关系的道德评价和道德规范。因此,可以说,生态道德文化实现了对传统道德文化的扩展、升华和超越。

    在生态道德文化语境中,道德以对义务对象自身的尊重为特征。一个人,以及作为个人集合的阶级、民族、国家乃至人类整体,只有当他超越了自我中心的世界观时,他在道德上才是成熟的。因此,人的真正的完美性在于对他者的无条件的关心。而这里所说的“他者”,不仅仅是人这一种生命形式,还包括人以外的其他生命和自然界。因此,完美的德性不仅应当在人与人的关系中体现出来,还应当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体现出来。人应当是完美的道德代理人和道德监督者,他不应只把道德用作维护人这一种生命形式的生存的工具,而应把它用来维护所有完美的生命形式,包括人以外的所有物种和自然界。

    现代生态学的研究成果表明,自然界是由动物和植物、土壤和水等构成的相互依存的共同体,人是共同体的一个成员。正是基于这一认识,现代生态道德文化将所有自然界的成员都纳入了道德共同体的范围,把人类在人与自然共同体中的征服者角色变为这个共同体中平等、友善的一员,要求人们同情、善待自己的同伴,忠诚于自然界这个共同体,以利于所有生命群体和谐相处、生生不息。现代生态道德文化也因此充满了生机活力,呈现出日益繁荣的局面。

    综上所述,生态道德文化是以人对自然的爱护与尊重为出发点,以探讨人与自然道德关系、道德评价和道德规范为主旨的一种全新的道德文化。一句话,生态道德文化是人与自然道德关系的总和,是人类社会正确认识和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道德基本原则和行为规范,是实现人类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伦理道德基础。

    综合国内外生态伦理学者的研究,现代生态道德文化主要具有以下特征

    一是拓展性。这是生态道德文化相对于传统道德文化而言的。传统道德文化探讨的是人际义务,而且主要是生存于同一时代的人之间的义务。生态道德文化则从两个方面拓展了传统道德文化的视野:首先,道德文化的关注领域从共时性的同代之间的人际义务拓展到了历时性的代与代之间的人际义务;其次,更重要的是把道德文化的关注范畴,从人际义务拓展

到了种际义务,即对非人类存在物的义务。

    二是综合性。又称多学科性。这是由生态道德文化所关注的人与自然的关系这一综合性主题所决定的。正是这一综合性主题吸引了包括生物学、生态学、哲学、宗教学、伦理学、经济学、人类学、生态经济学、生态政治学、生态神学、环境科学、环境经济学、环境政治学、环境美学等众多学科的共同关注。应该说,这些不同学科的学者都从各自的角度提出了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独特看法,都对生态道德文化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做出了重要贡献。一些体现生态道德文化研究成果的优秀著作,大都是由不同学科的学者共同撰写的。

    三是多元性。生态道德文化是一个多种思潮和观点相互碰撞、交锋的领域。从历史的观点看,开明的人类中心主义、动物解放或权利论、生物中心主义、生态中心主义等思潮都为保护大自然提供了各具特色且具有一定道德合理性的理由。他们的理论出发点及其优缺点虽然各不相同,但是在人负有保护大自然的义务这一点上却有共同点,并在呵护大自然的事业中发挥着自己的独特功能。从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理论观点的多元性和文化视野的多元性,是生态道德文化保持其旺盛生命力的前提。

    四是全球性。这里包含两重含义:首先,随着全球一体化进程的日益加深,地球村正在变成现实,生态道德文化也日益呈现出全球性特点。这是因为,地球生态系统是一个整体,许多生态与环境问题(如臭氧层破坏,全球气候变暖,物种减少,大气、河流与海洋污染等)均无国界,任何一个地区、民族、国家的生存环境优化还是恶化,都会给其他地区、民族、国家的生态环境带来或好或坏的影响。因此,全人类必须在认识和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上尽可能达成更多的共识、进行更多的合作。其次,生态道德不是仅限于某些人的职业道德,而是地球村’’全体村民都必须遵守的公德。地球村每个村民的生存,都会因其对自然资源的过度消耗而对自然生态系统造成一定的压力,只有每个村民在日常生产和生活中自觉减少那些不必要的消耗,尽可能减少对大自然的压力,人类生存的地球才有充满希望的明天。

五是批判性。在观念层面,生态道德文化把道德义务的对象从人这个物种扩展到了人之外的其他物种和整个生命系统,把全人类当作生态道德所关怀的基本单位,倡导一种与大自然协调相处的绿色生活方式,从而超越了传统的把本民族利益看得高于一切的狭隘民族主义,同时还猛烈批评了近代以来形成的那种崇尚奢侈的物欲主义、享乐主义和消费主义。在实践层面,生态道德文化要求改变目前那种以能源的巨大消耗为前提,以环境污染、资源枯竭、生态破坏为代价的经济结构和增长方式。有些学者还对资本主义与环境保护能否相容提出了疑问,要求建立更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公平的社会制度和分配模式,同时在政治领域强调全球意识,主张以全球利益作为评判主权国家外交政策的标准,反对强权政治,反对军备竞赛和通过武力解决国际争端破坏环境的行为。

 

伦理道德缺失是全球生态危机的深层根源

 

    为了从根本上摆脱全球性生态危机,各国有识之士从不同的角度探寻、揭示造成这一危机的深层原因,提出了许多颇有见地的观点和看法。

    对于造成全球性生态危机的原因,人们最初是从自然和技术两个方面去寻求答案。

    正如美国学者戴斯·贾丁斯( Des Jardins)在《环境伦理学——环境哲学导论》-书中指出的,面对生态、环境问题.人们最初认为这是自然现象,或者认为是上天的惩罚,于是就祈求上苍,或者逃避、躲藏。后来认识到那是自然运动规律和人类行为联合作用的结果,同时发现祈求上苍不见成效,逃也无处可逃,躲也无处可躲,于是就按照业证明为正确的思维习惯把希望寄托在治理技术(手段)的发明和推行上。

但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投入了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制定了无数个强力执行的法律规章,可是环境和生态问题依然未得到根本的遏制,更看不到彻底解决的希望。人类陷入了走投无路的境地。事实证明,生态与环境问题并不是自然界本身的问题,也不仅仅是技术问题。技术问题只是生态与环境问题的表面征候,技术的发明和推广固然非常重要,但单靠技术解决不了生态危机。

    随着人们对人与自然关系认识的深化,一些权威的国际组织则从工业革命以来人类社会生产和生活方式的层面寻求答案。

    联合国有关机构就将当前的生态、资源和环境问题归结为一些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不可持续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的恶果。他们认为,工业革命以来现代生产方式的确立,使人们一方面打开了在认识论意义上的自然的神秘之门,另一方面社会化机器大工业的生产方式,使人类加快了向自然进军的步伐,人类获得的财富呈几何级数增长。然而这种增长不但没有满足人们的需求,而是更激起了一些人对财富的贪婪欲望和对自然资源的疯狂掠夺,上一代人的奢侈品往往成为下一代人的必需品。正是这种不可持续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导致了日益严重的生态危机。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前署长、美国卡特和克林顿政府环境高级顾问詹姆斯·古斯塔夫·史伯斯(James Gustave Speth)结合他本人在联合国和美国相关机构的工作经历,对于全球性生态危机的深层原因进行了多角度分析。他在2004年撰写的《朝霞似火》-书中直面环境恶化的深层原因的部分对此进行了翔实的闽述,并特别指出了十大动因,包括:

    (l)人口。仅在20世纪,世界人口就增长了4倍,从15亿增至60亿,这一涨幅始终是环境退化的一个巨大动因。然而,事情还远远没有结束。全球人口在过去的20年中增长了35%,而且,预计在未来的20年中还将增长25%。

    (2)消费。在20世纪的100年,世界人口增长了4倍,经济总体上增长了20倍,消费水平增长了5倍。富裕国家的增长数字更高。而且,很多对环境有害的商品和服务的增长数字就更高了。例如,在20世纪,全球石化燃料(如煤、石油、天然气)的人均消耗量增长了7倍,人均工业活动增长了12倍。

    (3)科技。我们的社会在很大程度上没有从如何避免对环境造成巨大损害的角度,对新技术做出评估,并引导科技发展的方向。因科技进步而带来的切实的物质利益强化了我们对技术的肯定和纵容的态度。目前的市场未能引导技术朝着保护环境的方向发展。许多感觉敏锐的批评家发现,科技及其背后的组织,就是引起各种社会问题和环境问题的关键所在。

    (4)贫困。世界上有一半的人口每天靠2美元度日,很多人因为别无选择,只得以土地为生,从而对资源库造成很大压力。他们为了生存而不得不做的许多事情都对环境造成了破坏。为了寻找柴火,他们使得土地变成了不毛之地,土壤更加贫瘠,更易受到侵蚀;为了生产更多的食物,耗尽了土壤中的养分,过度放牧,还毁掉了森林树木;休耕时间的缩短使得所有上述问题变得复杂棘手。

    (5)市场失灵。我们的经济体制在保护环境资源方面不能发挥有效作用,市场对环境问题无能为力。

    (6)政策失效。政府不仅常常回避纠正市场失灵的责任,而且还通过提供补助和其他的一些做法使情况越来越糟

    (7)全球经济活动的规模及其难以置信的扩张速度。经济规模与地球的承载力有着重要的关系,快速变化的节奏是对环境造成沉重压力的另一个因素。

    (8)不惜代价追求增长增长崇拜牢牢地控制了20世纪人们的想象力和社会习俗,经济增长的绝对优先权成为20世纪最重要的一个思想

    (9)价值观和习惯思维。其中人类中心论当代中心论是两个非常基本的概念。自然界属于我们,而不是我们属于自然界的世界观,具有极大的影响力和渗透力,也带来了极大的危害。

    (10)经济全球化带给世界的冲击力。其引起的后果包括:有害环境的经济增长扩大了;各国政府控制并解决环境问题的能力下降了;经济实体的权力和影响力增强了;一些对环境有巨大负面效应的特殊部门,如交通运输和能源业等反而受到刺激而发展了;经济危机的可能性增大了;水资源等的商品化,以及地方政府对资源利用方面一贯的控制力减弱了;行动的影响与行动的后果出现了时空上的分离;经济增长的需求进一步占据主导地位;外来入侵物种迅速扩散以及由此导致的生物同质化。

    毋庸置疑,联合国相关机构和史伯斯先生的上述分析,对于人们深刻认识生态危机的深层原因,具有重要理论和实践意义。

    然而,在联合国相关机构指出的工业文明时代不可持续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这两大原因的背后,最深层的根源是什么呢?在史伯斯教授逐一分析的十大动因中,最深层的根源又是什么呢?他们并没有说。因此,我们还有必要做进一步的探讨。

    我们认为,在产生全球生态危机的诸多深层原因中,伦理道德缺失是最根本的、最深层的根源。

    首先,从伦理道德的本质特征——利他主义的角度看,人类伦理道德的缺失是造成全球生态危机最深层的根源。

利他主义是伦理道德之源,也是伦理道德的本质特征,是衡量一个人、一个群体、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乃至整个人类是否具有伦理道德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具有伦理道德的基本标准。这里所说的利他,在人际伦理语境中指的是利于他人、利于社会;在生态伦理语境中指的是利于自然生态系统。其中,前者体现的是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后者体现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当然,这两者又是密不可分的,因为包括道德现象在内的整个文化现象,实际上是以人的实践为中介而建立起来的人——社会——自然的三维结构的表达,是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三对矛盾相互运动和相互作用的体现。在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中折射着人与自然的关系,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也折射着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说到底,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最终都建立在人与自然的关系的基础之上。假如人们在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尤其是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

上,都能秉承利他主义,则当今世界的生态危机原本是不会发生的。而当今世界之所以发生如此严重的生态危机,从其深层根源上说,正是人类在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尤其是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上严重缺乏和背离利他主义所造成的恶果。

    仅以包括联合国有关机构在内的一些权威机构所公认的说法——造成当前生态危机恶果的重要原因是一些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不可持续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来说。为什么这种不可持续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得以出现和蔓延,而且至今得不到遏制呢?这是因为,在工业文明条件下,物欲横流、享乐至上的消费主义占据着人们的思想,主导着人们的行为。而在这种消费主义的背后起主导作用的伦理思想,正是深藏在人们心底的日益泛滥的极端利己主义。其最终导致的结果,则正如德国政治经济学家马克斯·韦伯(M. Weber)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书中指出的,必然是专家没有灵魂,纵欲者没有心肝。由此,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人类伦理道德的缺失是造成全球生态危机的最深层根源了!

    第二,从伦理道德的最重要功能——调节功能的角度看,人类伦理道德的缺失是造成全球生态危机最深层的根源。

    众所周知,伦理道德的最重要功能,是它的调节功能。人际伦理道德调节的是人与人之间,以及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生态伦理道德调节的则是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一个地区,一个国家,乃至全人类,其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程度,或者说其自然生态系统的优劣和人们生存环境的好坏,是与生活在其中的人们生态伦理道德水准的高低成正比的。

    无数事实表明,人类社会自工业革命以来日益严重的生态危机是自然因素与人为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但主要是人为因素造成的。本书前面列举的史伯斯先生所称的造成生态危机的十大动因,除了(9)价值观和习惯思维本身专指伦理道德因素外,其余每一个动因都无一不是由征服自然、掠夺自然的狭隘人类中心主义这一反自然的伦理道德和价值观造成的。

    仅以史伯斯教授指出的造成生态危机的第(3)动因——科技来说。当今世界,人们普遍相信科学技术、相信科技工作者,科技工作者也因此获得比常人更多的荣誉和地位。这在正常情况下原本是理所应当的。然而,在人类工业文明的整体框架下,由于伦理道德尤其是生态伦理道德的缺失和以征服自然、掠夺自然为特征的狭隘人类中心主义的泛滥,这个群体中的不少人却丧失了作为科技工作者的良知和与其荣誉、地位相称的对于大自然和对于人类社会的责任。不少科技共同体逐渐蜕变成利益共同体,不少科技工作者逐渐蜕变成追逐现实利益的人。某些领域的科技共同体还与某些大公司和某些政府部门强强联合,结成了更大的利益共同体,通过这三方面力量的合力推动,在加快经济增长的旗号下,干着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掠夺资源的勾当。其结果是:科技工作者获得名誉、地位和经费,大公司获得超额利润,政府部门获得国内生产总值增长

和财政增收的数据,而作为人类生存基础的自然生态系统却遭到严重破坏,人们的正常生活,乃至人们的健康和生命受到严重威胁,更谈何人类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现代生态学告诉我们,只有维护自然生态系统的稳定与和谐,才能保证人类生存的幸福和繁荣。在人类作用于自然的力量迅速增长的条件下,人类更应当自觉地充任自然稳定与和谐的调节者。由自然的征服者变成自然的自觉的调节者,这是一次深刻的角色转换。实现这一角色的转换不仅需要生产方式、消费方式、政策法规乃至经济政治体制等多方面的转换,更需要伦理道德的转换。正如英国著名历史学家阿诺尔德·约瑟夫·汤因比(Arnold Joseph Toynbee)所说:在科学高度发达的今天,人类掌握了惊人的力量,对付力量所带来的邪恶结果,需要的不是智力行为,而是伦理行为。我们今天缺乏的,不正是这种伦理行为吗?可以说,全球环境危机的发生实乃人类生态道德危机的集中表现。

    第三,从中国多次公众环境意识调查的结果看,伦理道德的缺失也是造成生态危机最深层的根源。

    中国自20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的同时出现的生态、资源与环境问题,是当今全球性生态危机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探寻产生生态危机的深层根源,中国有关部门先后多次进行公众环境意识调查,从不同侧面为我们提供了回答这一问题的可资借鉴的根据。

    1999年6月5日,国家环保总局和教育部公布的由其自行组织的调查,是此前我国范围最广、样本量最大的一次公众环境意识调查。该调查历时10个月,采用大规模概率抽查的方法,对全国31个省市区中的139个县级行政区10495个合格样本户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在购物和废弃物处理上,只有25%的公众在购物时考虑环保因素,只有35%的人愿意为了环保接受较高的价格,只有30%的人处理废弃物时符合环境道德要求;在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上,有33. 9%的人认为人应该征服自然来谋求幸福,有25%的人对此表示同意或大体同意,有33.3%的人认识模糊,只有7.8%的人回答正确;在对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关系的认识上,有46%的人认为经济发展不可避免地会破坏环境,有23%的人认识模糊,只有31%的人不同意这一说法。

    2001年6月由中国环境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办、北京大学中国国情研究中心设计完成的公众环境意识调查结果显示,在接受调查的对象中,41%的人认为公众缺乏环境意识和生态道德是造成中国环境恶化最重要的原因;62%的人认为加强生态环境道德教育是解决中国环境问题最重要的方式。

    2006年11月13日《中国青年报》报道某省环保局公布的一项问卷调查结果更是清楚地显示,我国一些地方领导干部的生态道德和环保意识差得惊人:在接受调查的人群中,有高达91. 95%的市长(厅局长)认为加大环保力度会影响经济增长。

    这些数据说明,我国相当多的公众、尤其是一些地方领导干部的生态环保意识和生态道德观念还十分薄弱。

事实也是如此。多年来,不少地方看起来抓污染防治的力度在不断加大,但侧重点是上了多少项目、减了多少污染物,而对自身及广大干部群众的生态道德和环保意识的提高则很少过问,存在着见物不见人、重硬件轻软件的倾向。有些领导干部更是热衷于做表面文章,搞形式主义,其环保政绩主要是做给上级领导看的,而对于实际存在的环境污染等问题和群众要求改善环境的呼声则不以为然。这也就难怪环境污染问题迟迟得不到根本解决,有些地方甚至还日趋加剧。

 

现代生态道德文化的基本流派、理念和原则

 

    上述分析说明,伦理道德尤其是生态道德的缺失,是造成当今全球生态危机的最深层根源。由此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为了破解全球性生态危机,必须下决心让地球村的全体村民补好现代生态道德文化课。为此,有必要对现代生态道德文化的基本流派、理念和原则有一个基本的了解。

    鉴于生态道德文化目前国内外尚无一致公认的定义,对生态道德文化的内涵也缺乏统一的认识,人们要了解现代生态道德文化的定义和内涵的最佳方式是,立足于历史的高度和全球的视野,从现代生态道德文化不同流派的争论和比较中探寻其合理性的内核。

    纵观以当代生态伦理学研究为代表的生态道德文化发展的现状和趋势,我们可以根据其所确定的道德关怀的范围,把现代生态道德文化为四种流派:

    人类中心主义。其基本观点是:一切从人的利益出发,为人的生存和发展服务。其中又根据其对人的利益的强调程度和对大自然的不同态度分为强式人类中心主义和弱式人类中心主义。

    强式人类中心主义(又称狭隘的人类中心主义)的根本特征在于它的至上性、唯一性和短视性。所谓至上性,就是认为人类在自然界的地位是至高无上的,是整个自然生态系统的主宰,人类有权任意统治、支配、处置一切非人类的自然物。所谓唯一性,就是只看到人类的主体地位和利益,而没有看到人类只是自然生态系统的一部分,没有看到人类对自然生态系统的高度依赖性。所谓短视性,就是只关注当代人的眼前利益,而且主要是物质方面的利益,没有顾及人的长远的、子孙后代的利益,以及其他方面的利益。

    弱式人类中心主义(又称开明的人类中心主义)主张关心人类的整体利益(包括代内间人类的整体利益和代际间人类的整体利益)和终极价值,同时承认自然的权益及其内在价值,从而把人类社会的发展与自然的发展有机地统一在一起,具体表现为人与自然的统一观、协调观。它以全球意识、生态意识、可持续发展意识等为观念性构成要素,认为在生态系统中人虽居于主导地位,是管理者,但绝不意味着人可以凌驾于自然之

上、可以不遵守自然规律而随心所欲地对待自然,而是要以互惠互利的准则来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

    动物中心主义。其基本观点是:人类伦理道德关怀的范围应当扩展到动物身上。其中又根据其出发点的不同分为以澳大利亚伦理学家辛格(P.Singer)为代表的动物解放论和以美国北卡罗来纳州立大学教授雷根(T.Regan)为代表的动物权利论。

    北京大学何怀宏教授主编的《生态伦理——精神资源与哲学基础》指出,以辛格(P. Singer)为代表的动物解放论者从功利主义伦理学出发,认为凡能带来快乐的行为就是善的行为,凡能带来痛苦的行为就是恶的行为,而动物也能感受苦乐,因此人类应当把平等地关心所有当事人的利益这一道德原则扩展应用到动物身上去,应当停止那些给动物带来痛苦的行为。

    以雷根(T.Regan)为代表的动物权利论者从德国天文学家康德的道义论伦理学出发,认为权利的基础是天赋价值。人之所以拥有天赋价值,并因而拥有道德权利,是由于人是有意识、有期望、有感觉、有记忆、有实现自己意愿的能力等特征的生命主体。而人成为生命主体的这些特征,动物(至少是心理较为复杂的哺乳动物)也具有,因此,动物也拥有天赋价值,也应当和人一样拥有不可侵犯的道德权利,而不应当受到人类任何形式的奴役、压迫和虐待。

    生物中心主义。其基本观点是:所有生物都是平等的,道德关怀的范围不能仅限于动物,而应当包括所有的生命。其中又根据其角度的不同分为法国思想家史怀泽( A. Sehweitzer)的敬畏生命的道德观和美国纽约大学哲学教授泰勒(P.Taylor)的尊重大自然的道德观。

    阿尔贝特·史怀泽著《敬畏生命》-书指出,敬畏生命的道德观认为,善的本质是保持生命、促进生命,使可发展的生命实现其最高价值;恶的本质是毁灭生命、伤害生命,阻碍生命的发展。因此,人应当像敬畏自己的生命那样敬畏所有的生命,满怀同情地对待生存于自己之外的所有生命,并尽其所能去帮助所有需要帮助的生命。

    尊重大自然的道德观认为,人只是地球生物共同体的一个成员,他与其他生物是密不可分的;人类和其他物种一样,都是一个相互依赖的自然生态系统的有机构成要素;每一个有机体都是生命的目的中心;人并非天生的就比其他生物优越。因此,人类应当把所有的生命都视为拥有同等天赋价值和同等道德地位的实体,它们都有权获得同等的关心和照顾。一句话,所有的物种都应当受到尊重。作为道德代理人的人来说,应当对其他生命和大自然承担起越来越多的道德责任,而没有任何理由去阻拦人们与其他生命和大自然之间和谐道德关系的追求。

    生态中心主义。其基本观点是:生态道德文化必须是整体主义的,即它不仅要承认存在于自然客体之间的关系,而生态整体视为拥有直接道德地位的道德顾客。其中又根据其理论内容的不同分为大地伦理学、深层生态学和自然价值论。

    大地伦理学的代表人物是美国生态学家奥尔多·利奥波德( AldoLeopold),在其所著《沙乡年鉴》-书中申明要扩展道德共同体的界线,使之包括土壤、水、植物和动物,或由它们组成的整体——大地,并把人的角色从大地共同体的征服者改变成大地共同体的普通成员与普通公民。也就是说,人不仅要尊重共同体中的其他伙伴,而且要尊重共同体本身。因此,他把生命共同体的完整、稳定和美丽视为最高的善,并据此认为一件事情,当它有助于保护生命共同体的完整、稳定和美丽时,它就是正确的;反之,它就是错的

    中国生态伦理学者林红梅在《生态伦理学概论》-书中指出:深层生态学的代表人物是挪威哲学家奈斯(Arne Naess),其理论主要包括两个基本的道德规范:第一,是生物圈平等主义,即每一种生命形式都拥有生存和发展的权利,如果没有充足的理由,人们没有任何权利毁灭其他生命;第二,是自我实现论,即随着人们伦理道德的成熟,他们将能够与其他生命同甘共苦。其中的自我,是与大自然融为一体的大我,而不是狭隘的自我本我。自我实现的过程就是逐步地扩展自我认同的对象范围的过程,也就是把自我理解并扩展为大我的过程、缩小自我与其他存在物的疏离感的过程、把其他存在物的利益看作自我利益的过程。

    自然价值论的代表人物是美国哲学家罗尔斯顿( H. Rolston),其理论主张是把人们对大自然所负有的道德义务建立在大自然所具有的客观价值的基础之上。价值就是自然物身上所具有的那些创造性属性,是进化的生态系统内在的具有的属性。而且,生态系统所拥有的不仅仅是工具价值和内在价值,更拥有系统价值。这种价值并不完全浓缩在个体身上,也不是部分价值的总和,而是弥漫在整个生态系统中。因此,人类既对那些被创造出来的动物个体和植物个体负有义务,也对这个生态系统负有义务。

    不难看出,上述生态道德文化中包括弱式人类中心主义在内的四个基本流派尽管在理论上存在差异,但都为人类保护自然生态系统提供了各具特色的道德理由和理论论证。有的学者主张,就生态道德生活的实际而言,我们可以把上述四种理论所追求的理想视为逐步升高的四种境界:人类中心境界、动物权利境界、生物平等境界和生态整体境界。其中,人类中心境界,即弱式的人类中心主义所追求的境界,是生态道德生活的最基本的、所有人都应当遵守的境界,动物权利境界、生物平等境界和生态整体境界则是生态道德生活的高级美德。

    我们还可以看出,现代生态道德文化是人类在反思工业化过程中伦理道德的缺失带来严重后果的深刻教训,逐步创立起来的以人与自然和谐、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主要特征的生态道德文化。尽管其学术流派和追求的理想境界各不相同,但其秉持的基本理念却是相对一致的。

    值得指出的是,现代生态道德文化的研究成果集中体现在现代生态伦理学的研究上。根据国内外生态伦理学家已有研究成果,生态道德文化理念大致可理解为人所应有的善对他人、善对社会、善对大自然的伟大情怀和将生活的意义同生命的生生不息及大自然的完整、稳定、美丽联系在一起的大生、广生之德。

    《生态伦理学概论》-书还指出:人应该有一种伟大的情怀:对他人的关心,对动物的怜悯,对生命的爱护,对大自然的感激之情。他应当与某种永恒的东西照面、把生活的意义与某种比个人更宏大的过程联系起来。这种永恒的东西和伟大的过程就是生命(包括人的生命)的生生不息和绵延不绝,就是大自然的完整、稳定和美丽,就是生物成物的大生和广生之德——这就是我们所理解的生态伦理学的基本理念。

    现代生态道德文化基本理念的核心,是建立真正平等、公正的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实现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达到共存共荣。这一理念的核心又建立在以下两个基本原则的基础之上:

    第一个基本原则,是人类平等原则。其中又包括代内平等原则和代际平等原则,前者体现的是人类社会的共同利益,后者体现的是人类社会的未来利益。

    代内平等原则,指的是任何人、任何国家都享有平等的生存与发展的权利,因此任何人、任何国家都必须平等、公平、公正地对待代内间的人际关系,而不能以自我为中心,不能以损害别人、别国的发展为代价来实现自身的发展。在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问题上,任何人、任何国家都享有自然生态、环境不受污染和不被破坏影响的权利,任何人、任何国家的发展都不能以牺牲别人、别国的环境质量和生态利益为代价来实现自身的发展,任何人、任何国家都有义务关心他人和其他物种的生命,任何侵犯他人和其他生物物种生存权利的行为都是违背人类道德责任的行为,都要加以禁止。

    代际平等原则,指的是社会的发展不仅要满足当代人的需要,而且要顾及子孙后代的需要,当代人的发展不能以损害后代人的发展为代价。在处理人与自然关系问题上,就是每一代人都享有自然生态、环境不受污染和不被破坏的权利,并承担有保护和不损害环境使子孙后代满足其生存需要的责任,任何一代人的发展都不能以牺牲其子孙后代生存需要的环境质量和生态利益为代价。

    也就是说,现代生态道德文化在人类内部关系上,不仅着眼于建立同代人的人际伦理关系,即人类横向的伦理关系,而且还注意建立当代人与后代人间的代际伦理关系,即人类纵向的伦理关系,

    第二个基本原则,是人与自然平等的原则。指的是以——自然共同体的协同进化与发展为出发点与归宿。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否定人类可以主宰自然的观点,认为人类是自然界的一部分,自然界是人类居于其中并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整体,人类应当尊重自然、保护自然,把伦理关系扩大到自然,赋予自然应有的道德地位。地球上所有生物物种均享有生存发展的权利和栖息地不受污染、破坏的权利,人类承担有保护和不损害资源、生态与环境的责任。

    遵循这一原则,就必然要求人们超越狭隘的人类中心主义,放下人类征服自然的利剑,不再以人为唯一尺度,不再以人的利益为唯一出发点和归宿。

    必须指出的是,人际平等是以人与自然的平等为基础的。譬如,当一部分人类群体肆意捕杀、享用野生动物,肆意污染大气和水体,滥用土地和砍伐森林等对自然生态施加不道德行为的时候,那么,这一人类群体同时就威胁、危及另一些人类群体的生活乃至生存。这种对大自然的不道德行为,不仅违背了人与自然平等的原则,也违背了人际平等的原则,也是人际间的不道德。

    诚然,人类为了自身的发展需要开发自然、利用自然,但是这种开发利用应当以不给自然造成破坏为前提,或者至少不能对自然造成不可恢复的破坏。当人的利益与自然的利益发生矛盾、冲突时,应当明确权衡人的利益与自然利益的优先顺序,即:生存需要优先于基本需要;基本需要优先于非基本需要;整体利益优先于个体利益。也就是说,当人与自然界其他物种的利益发生矛盾时,人的生存需要优先于生物的生存需要,但是生物的生存需要优先于人的奢侈需要,否则就是不道德的;当人的个体利益与自然界其他物种的整体利益发生矛盾时,人的个体利益也不能优先于物种的整体利益,否则也是不道德的。

    为了确保上述权衡人的利益与自然利益的优先顺序的实现,在现代生态道德文化语境中还提出了公正解决人类利益与非人类生物利益冲突的五项优先原则:

    一是自卫原则。就是在遇到危险或有害的生物时,允许道德代理人毁坏它们以保护自己。但是这一原则只能适用于当道德代理人以合理的关怀仍不能阻止它们对道德代理人带来严重伤害的情况。换句话说,人类只有在受到伤害而且没有其他的方法能够避免被伤害的情况下,才被允许使用自卫权保护自己,而且应当尽可能只对攻击的生物造成最小伤害。否则,如果对没有伤害人类的生物实施所谓的自卫而去伤害它们,则是

不道德的。

    二是均衡原则。就是在人类利益与野生生物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应当重视的是基本利益,而不是非基本利益,即使这些非基本利益是人类的而基本利益是野生生物的。这一原则的适用条件是:涉及的人类利益是非基本利益,它与尊重自然的态度内在地不和谐;竞争的要求源于野生生物的基本利益;这些野生生物对人类是无害的。因此,那些作为消遣的钓鱼、打猎和购买来自野生动物的皮毛等行为,理应受到人们的谴责。

    三是最小伤害原则。就是说,当已经接受了尊重自然的理性、掌握了各种信息并且是完全自主的人,仍然不愿放弃某种类型的价值,甚至意识到了追求这些价值所带来的后果将会伤害到野生生物时,对他们来说,仍然允许他们追求这些价值,只要那样做比任何可采取的其他方式带来的伤害更小。这里的最小,意味着对尊重自然的伦理体系中不伤害原则的最低限度的侵犯。这一原则的覆盖范围主要涉及造成伤害的以下三个方面:

    栖息地的毁坏。即使地球上一些被野生生物作为栖息地的自然环境因人类目的而被占用是不可避免的,就人类作为自由和负责的道德代理人来说,仍然有义务去选择产生最小伤害的方式,以减少对栖息地的破坏。如在修筑公路或铁路时,尽可能减少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和干扰,并给野生生物留出必要的通道等。

    环境污染。为了使污染给自然带来的伤害降低到最低限度,人类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来确保:只允许少量有危害的污染形式,整治现有对非人类和人类都有害的受污染的环境,逐步采取现实有效的措施向着完全避免任何一种污染的最终目标迈进。

    直接杀害。指的是人类为了自身的目的深入自然区域内杀死动植物。针对这种情况,最小伤害原则要求人们:首先必须反问自己,正在坚持和强化的人类利益是否真正值得我们以牺牲野生生物为代价,进而反思自己的价值体系和共同体的生活方式是否符合生态道德;其次必须仔细考察所有可能的方法,并使用选择的替代方案或者根除直接的杀害或者确实是最小限度的杀害。

    四是分配正义原则。就是说,当人的利益与野生生物的利益都是基本的利益,而且存在着一种自然资源可以供其中的任何一方使用,那么利益双方必须被分配同等的份额。这一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永久栖息地的分配。即留出地球表面的某一陆地或水域作为永久的荒野。这样,尽管人类不能避免开发一些自然环境为我使用,仍然能确保至少多数野生生物共同体继续在自然状态下生存,在免受人类干扰的情况下追求自己的进化目标。

    公共资源保护。就是说,凡是作为人类与非人类生物共有的资源都必须得到有效保护,以供双方同等分享。如水资源,人类就不能将所有的水资源据为己有,而要留相当部分给其他物种,因为它们也和人类一样需要。

    环境整合。它要求一切建筑(特别是大规模的建筑)的设计和定位都必须充分考虑避免对生态的干扰和对环境的污染。对于生态稳定性至关重要的自然区域,应当禁止人为建筑。这样,一些野生动物就被赋予了与人类文化作品共存的生存机会。

    轮流使用。就是说,非人类生命共同体在特定的时间被授予独一无二的权利进入地球的某一区域以度过其生态运行的最佳期,而与人类在其他时间进入该区域交替进行。这是人类与非人类生物在一些既定地点或既定区域的时间分配。

    这表明,在人类与非人类基本利益的问题上,把两者的对抗改变成彼此的协调是可能的。换句话说,用人类与其他生物的和谐相处代替人类与其他生物的生死斗争是可能的。

    五是补偿正义原则。就是说,任何一种促进或保护非人类生物善的做法都是致力于人类与非人类正义的平衡,这样的做法所带来的善,要与被补偿的恶(损失)相平衡。当不会对人造成伤害的非人类生物受到伤害时,就需要相应做出某种形式的补偿。

 

弘扬传统优良生态道德文化

 

    我们强调现代生态道德文化的极端重要性,并不是否认或贬低人类传统优良生态道德文化的价值和作用。恰恰相反,面对日益严重的生态危机,国内外有识之士都在研究和推行现代生态道德文化的同时,把探寻出路的目光投向人类传统优良生态道德文化,特别是中国古代和古希腊传统优良生态道德文化,期盼从中找到有益的启示和借鉴。弘扬传统优良生态道德文化也因而成为人类破解生态危机诸多努力中的一个重要方面。

    中国古代的先民们,在长期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实践中,创造积累了极其丰富、宝贵的生态道德文化,其中的精髓至今仍具有现实而重要的借鉴意义,值得提倡和发扬光大。其中最重要、最宝贵的内容,是有关探讨天与地、天与人、天道与人道的相互作用的天人关系的论述。

    有关史料显示,尽管中国古代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争辩历时两千年之久,但天人合一学说所主张的人与自然相统一的思想始终是传统生态道德观的基调。

    中国传统生态道德观的起源,最早可以从《山海经》、《周易》、《淮南子》等古籍对远古祖先三皇五帝开创华夏民族文化的描述中寻求。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对人与自然关系又有许多新的创建,并形成了中国传统生态道德观的几种基本学说,如儒家的效法自然说、老庄的因任自然说、荀子的征服自然说以及《易经》的天人谐调说。

    儒家和道家都认为天与人有着共同的本质,是相通、一致的,但他们的天人观又各不相同。

    儒家的天人观源于西周的天民合一论,认为周代的天子是作为主宰的天在人间的代表,具有德的属性,遵循着自然法则。孟子曾提出知性则知天的天人统一思想,认为人性是天赋的,天与人性相通,知人性也就能知天。董仲舒则提出了人副天数说,宣传人体结构与天体结构相副的天人相类的观点。认为人道就是天道,人的本质就是天的本质,只有把握天的自然法则,效法自然规律,才可能达到人与自然和谐的

理想状态。儒家的自然观是从人道契入天道,将天道人伦化,提出要积极利用人为作用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

    与儒家不同,以老庄为代表的道家认为,天人之说应当建立在自然本体论之上,以超越一切的道为出发点,从自然的天道契人天人关系,主张自然无为,强调自然界是和谐美好的,人应当顺应天地循环所造成的自然的变化,平等地对待万物,以此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老子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论点是其天人观的核心哲理。

    至于天人之分说,主要有荀子的制天命而用之征服自然说、唐代哲学家刘禹锡主张的天与人各有特殊的功能的天人交相胜说以及明代哲学家王廷相人定亦能胜天的论述。

    《易经》的天人谐调说,强调既要重视自然发展变化及其规律的客观性,掌握自然规律,又要发挥人类的主观能动性,积极调节自然的变化,协助自然万物获得最大的满足。《易经》所说的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就是指针对自然循环往复的发展变化,君子应当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从而实现顺乎天而应乎人。可见,天人谐调说把人与自然的关系视为相辅相成的关系,以人与自然的协调和谐为最高理想。

    重温中国传统的生态道德观,可以看出我国古代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思想是极其丰厚的,既讲天人之分,又讲天人合一;既有自然无为,又有人定胜天。但总的说,在中国传统的自然观中,最具影响力的还是天人合一

    从词源上看,天人合一的说法可以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庄子、孟子等先秦诸子的著作。但是,明确提出这一概念的是汉代儒学家董仲舒,其在《春秋繁露·深察名号》中写到天人之际,合而为一。而古代所论天人之际含义多样,一般是指自然界,指人类。天人之际主要就是讲人与自然的关系,而天人合一的实质是指的所有合理性在根本上是建立在自然法则这一基本的依据上。

    天人合一的观念源于中国古代家国合一的社会结构。正如历史学家侯外庐所言,周人以天为宗,以德为本,在宗教观念上的敬天,在伦理观念上的延长而为敬德。同样,在宗教观念上的尊祖,在伦理观念上也就延长而为宗孝,即以祖为宗,以孝为本。先祖克配上帝,是宗教的天人合一,而敬德与孝思,是使先天的天人合一,延长而为后天的天人合一。由于在中国古代,氏族都是以血缘关系存在,所以在敬神中包括敬祖宗,祭祀在早期既祭天又祭祖。由于天与太阳和雨水相联系,祭祀主要是祈求风调雨顺。后来,天的观念抽象为神。祭神在氏族中是最为隆重的活动,为氏族首领所掌握,氏族首领成为天的代言人。国家产生后,氏族首领成为国之首领,以天的名义组织祭祀和以天的名义发号施令,这样天的观念进入礼,并将天和皇帝联系起来,认为皇帝乃天子,皇帝以下都是皇帝的臣仆。同时,祭祀祖宗的活动依然并行不悖,也成为礼的内容。这样,神分为天和祖宗,祭祀包括祭天和祭祖,二者在礼中完美结合,构成天人合一的观念。如果说,礼是古代中国法制的一部分,那么,天人合一乃是古代法的一个基本原则。

    中国传统法律十分注重人与自然的和谐,而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思想也是中国古代法传统的独特价值之一。古代中国是从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合一的路径出发对天人合一的观念进行解释的。隋唐间经学家孔颖达《周易正义》序日:圣人有以仰观俯察,象天地而育群品;云行雨施,效四时以生万物。<老子》(二十四章)日: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老子的学说中,天地合一为道,道指称自然现象,并不包含神意义上的天。这种天人合一的思想,实际上是将人、家、国家、自然合一,形成一个整体,追求整体中的和谐。这大概是礼的目标。《孟子·尽心上》日:夫君子所过者化,所存者神,上下与天地同流。北宋哲学家张载在《西铭》中日:乾称父,坤称母,予兹藐焉,乃浑然中处。故天地之塞吾其体,天地之帅吾其性。民,吾同胞;物,吾与也。天人合一的思想虽主张自然之道与文明之仁的和谐,但核心仍是礼刑合一的人的和谐。天人合一的思想是礼制的哲学思想。几千年来,这一观念解释和支撑着礼与刑,以求达到古代中国法制内部的和谐,实现礼之下的社会和谐。这便是天人合一观念的历史背景和社会功能。

    在西方,自古希腊早期的城邦时代人类意识到自然、开始探索自然以来,生态道德文化以自然观的演变为标志,经历了一个逐步发展和思辨的过程。古希腊哲学家的自然观是西方传统生态道德文化的思想精髓和典型概括。

    英国历史学家罗宾·柯林伍德在《自然的观念》-书中写道,研究显示,古希腊人透过神的障隔,真实地意识到自然现象的存在。哲学史家常将古希腊哲学的起源归因于好奇( thaumazo),即对自己不懂的事物觉得新奇而感兴趣,要追问为什么,寻找所以如此的原因,这是有道理的。正是出于好奇,古希腊人将自然界同个体的人进行类比;个人首先发现自己作为个体的某些性质,接着想,自然也具有类似的性质。

    古希腊哲学以心灵类比自然,认为万物都是活的,具有生命。爱奥尼亚学派认为自然是一个事物行为的内在根源,他们从事物是由什么组成的这个问题出发来解释自然。毕达哥拉斯学派在爱奥尼亚学派观点的基础上提出了革新性思想,不再尝试由那些事物所构成的物质或实体来解释事物的行为,而是用它们的形式来解释它们的行为——亦即,它们的结构被当成可以给以数学说明的某种东西。

    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和柏拉图对上帝的认识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他们发现了上帝的本性——善。善是利己的,也是利他的,善的核心是公平和正义。

    苏格拉底和柏拉图的可贵之处还在于他们将善导向自然,导向人类,正义和公平也因此成为自然和人类共有的基本性质。哲学研究正是从自然本性开始的。

    《自然的观念》-书中指出,从总体上看,古希腊自然科学的基本观念是自然具有生命,像人一样具有心灵。心灵是自然界的共性,是自然界规则或秩序的源泉。心灵在它所有的表现形式中都是一个立法者,一个支配和调节的因素,心灵先把秩序加于自身再加于其他所有事物。

    特别值得指出的是,古希腊人运用自然界规则沟通了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发现了人与自然的同一性,为自然权利存在设置了规则背景。当然,古希腊哲学对自然的解释还谈不上是科学,因为那时自然科学刚刚起步,人们对自然世界还没有现在这样的科学认识。古希腊的自然观纯粹是哲学的抽象,是一种人文思想。但这种人文思想确实是在早期自然科学知识的基础上产生的。古希腊朴素的自然观也为后人发现自然权利提供了有益的知识背景。

    尽管人类传统生态道德文化所确定的人的行为准则及其依据,与现代生态道德文化存在很大差异,但其朴素深邃的哲理、精湛的论述和丰富的经验、思想对于我们调整当代人与自然关系的极大不协调性,构建新的更加科学的生态道德文化,仍然具有现实、重大而深远的借鉴意义。

    以中国传统优良生态道德文化为例。德国汉学家卜松山就曾在评价中国古代天人合一的思想时指出,在环境危机和生态平衡受到严重破坏的情况下,强调儒家的天人合一,或许可以避免人类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著名的中国科技史专家李约瑟也认为,中国的智慧与西方征服自然的传统是很不一样的,尤其是道家自然无为的思想,主张主体与客体合而为一,人与自然和睦相处,才是真正有助于人类的物质福利和长久生存。美国著名学者卡普拉也高度赞扬《易经》中关于自然的永恒循环节律和阴阳动态平衡的思想,特别是道家关于自然界的非线性的相互联系的生态系统观,以及道法自然的智慧,认为这些都为人类在当代生态危机的转折关头提供了宝贵的启示。

    那么,中国传统优良的生态道德文化为当代人类提供了哪些宝贵的启示呢?结合中国学者任俊华、刘晓华著《环境伦理的文化阐释——中国古代生态智慧探考》及其他学者的研究成果,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天人合一的整体论哲学。这种整体论哲学在中国古代三大思想流派儒家、道家、佛家中都有充分的表达和论证。中国学者刘湘溶著《生态伦理学》指出,儒家以人与天地万物一体为说,道家以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为宗,佛家以法界缘起依正不二为旨,都是把天地万物与人类看作一个整体。正是这种中国古代天人合一的整体论哲学,被称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根本精神与最高境界

    第二,是天道与人道一致的信念。中国古代的儒家和道家都从天人整体观出发,将天道与人道贯通于一体。他们都认为,宇宙万物的秩序与人类社会的秩序虽然各有其特点,但两者之间应该是和谐一致的,自然的生态秩序与人类的社会秩序应圆融无碍,人际道德与生态道德也应相互兼顾、相互协调。因此,能够妥善地解决有效地利用自然同时又友善地对待自然的关系,做到在对人类行善的同时又能仁慈友善地对待自然万物。

    第三,是万物平等的生态价值观。这种价值观主要体现在道家和佛家的思想中,如道家讲物无贵贱物我同一万物皆一,佛家讲无情有性有情、无情,皆是佛子。也就是说,所有万物在道的基础上或在佛性面前都是平等的。罗尔斯顿《尊重生命:禅宗能帮助我们建立一门环境伦理学吗?》-书,曾特别对佛家中的禅宗评价说:禅宗在尊重生命方面是值得人们钦佩的,它并不在事实与价值之间、在人类与自然之间标定界限……禅宗懂得如何使万物广泛协调,而不使每一物失去其自身

在宇宙中的特殊意义。据此,罗尔斯顿认为,应该通过吸取禅宗尊重生命价值的思想来帮助人们建立一门环境伦理学。

    第四,是仁慈好生的生命关怀。仁慈好生、长养万物是中国古代生态道德文化的固有价值。所有生命出于一源,万物皆生于同一根本,万物与生命之间互为条件。因此,人类应当效法天地之生德,爱护万物、尊重生命。儒家认为,天地之大德日生上天有好生之德。佛家更是反对杀生,认为在诸罪业中,杀罪最重;在诸功德中,救生第一。而且,不但不可杀人,也不可杀害其他生命。这种仁慈好生的生命关怀,对于当今世界的生态保护尤其是动物保护运动,无疑是很好的借鉴。

    第五,是道技之辩与技术限制。把技术放在理论和道德的驾驭之下,是中国古代生态道德文化的一个重要特点。其中,道家以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为基本原则,认为好于道进于技,表达了其认为理论和道德比技术更根本的技术观和对技术的限制性理解;儒家以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为原则,也认为以仁德来驾驭技术才是最根本之道。所谓道技之辩就包含了儒家、道家,乃至佛家对,即理论、道德与技术之间的关系的根本看法。其中体现的深刻的生态伦理思想,在人们滥用科技造成严重恶果的今天,显得更加难能可贵。

    第六,是圣王之制的资源保护传统。所谓圣王之制是对中国古周、秦、汉各代统治者基于人类长远生存发展的需要和人类与非人类生物共存关系的认识,制定的有关禁止滥伐、滥采、滥猎、滥渔等方面的法律规定的典型概括。这些法律规定,反映了当时的统治者对于生态资源再生能力的周期性有了较为正确的认识,并企图用法律手段来调节自然资源再生能力与人类向自然界索取的矛盾。这些统治者的政治主张各不相同,而在对待自然资源保护的态度上却一脉相承,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善待自然、保护自然是人类社会共同的需求。

    还必须指出,除了中国古代生态道德文化外,以古希腊为代表的西方传统生态道德文化对于我们今天正在进行的现代生态道德文化的构建,也具有重要的借鉴和启迪作用,因篇幅所限,本著作暂且不做深入的分析。

    总之,人类传统优良生态道德文化为当代人与自然关系的研究与思考,提供了一种独特的精神视野和可贵的智慧之光。它既为现代生态伦理学的研究提供精神养料,也为人类自觉改善与自然的关系提供文化渊源,很值得人们认真研究探讨,并结合当今实际加以发扬光大。

 

在全球范围深入开展生态道德文化教育

 

    面对全球性生态危机,世界有识之士正在寻找对策,并把希望寄托在人类发展理念的转变,尤其是伦理道德的转变上。正如美国学者赫尔曼.E.戴利和肯尼思.N.汤森所言:伦理问题是首要的,弄清这点则是重要的。法国生态学家克洛德·阿莱格尔也指出:人类要在宇宙的混乱中……顽强地生存下去,只有一张王牌,那就是人类的思想而且现在应该建立一种自然道德。阿莱格尔所说的自然道德,亦即生态道德。而要真正树立和践行生态道德观,最有效的途径就是在全球范围内深入开展生态道德文化教育。

    生态道德文化教育的源起 1992年6月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发表的《21世纪议程》指出:教育是促进可持续发展和提高人们解决环境与发展问题的能力关键。教育对于改变人们的态度是不可缺少的,对于培养环境意识和道德意识,对于培养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和公众有效参与决策的价值观与态度、技术和行为也是不可缺少的。生态道德文化教育就是在这一背景下诞生,并备受各国人们关注的。

    1975年,联合国建立了国际环境教育规划署,发起进行全球环境教育规划。环境道德教育是环境教育的重要内容,目的是培养被教育者保护环境和改善环境的道德感和责任感,形成正确的环境价值观与对待环境的态度。

    英国是世界上最早实行环境教育的国家之一。经过多年的探索,积淀了丰富的经验。为顺应时代的变迁,英国不断赋予环境教育多学科的视景与新的意蕴,洞悉环境教育在道德教育中的地位,彰显与印证环境教育在个体良好道德品质塑造和社会道德进步中的作用。在环境教育中,坚持密切联系学生自身的生活和生存环境的原则,通过校外、户外的教育基地和综合实践活动,掌握保护环境的知识和技能,增进学校与自然、社会的广泛联系与密切合作,引导学生综合运用已有知识能动地探究自然,强化对环境的实际领略与体验,形成环境道德人格。早在20世纪70年代,苏格兰和威尔士就建立了360多个教育基地,供学生进行户外学习和进行综合实践活动。环境教育在英国道德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日渐凸显,成为英国道德教育的重要途径与有效形式。

    中国的生态道德文化教育起步较晚,将环境教育纳入小学和初中的学校教育是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的;在教育理论界提出生态、环境中也有道德问题,将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纳入道德教育体系,则是近一二十年的事情。至于全民生态道德文化教育的开展,至今还没有形成应有的制度。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我国生态道德文化教育的滞后性和紧迫性。

    生态道德文化教育的基本内容和对象。生态道德文化教育的目的,是要使人们认清生态、环境危机及其危害,转变非理性的生态观、价值观、发展观、消费观、科技观,匡正人类与大自然的关系,摆正人在自然中的位置,真正成为维护自然生态平衡的引导者、调节者。为此,生态道德文化教育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

    关于生态系统观的教育。懂得生态系统是人——自然——社会三维结构的大系统。人是整个生态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人在生产、消费时,不能把自己置身于生态系统之外,而应置身于生态系统之中。

    关于生态价值观的教育。懂得人在认识自然时,不仅要把它看作可利用的资源,更要把它看作人们赖以生存的基础,所有生物和环境都是不可或缺和有价值的。人类在考虑自身发展时,不仅要考虑自身的需要,更要考虑自然生态系统的承载力和自我修复能力。

    关于生态经济观的教育。懂得人类在开发自然资源时,不仅要用经济规律和市场法则指导行动,更要遵循自然生态规律,充分考虑资源、环境、生态的容量和可持续发展。

    关于生态消费观的教育。懂得并积极提倡物质产品的适度消费、层次消费,同时,所有消费都要充分考虑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树立过度消费就是污染、破坏环境的观念,坚决反对奢侈浪费。

关于生态科技观的教育。懂得在发展和利用科学技术时,要把握科学技术的正确方向,防止对科学技术的滥用。重视运用科学技术的手段调节人与自然的关系,充分发挥科学技术保护自然生态的职能。应当把生态学和生态伦理学渗透到科学技术领域,逐步实现科学技术生态化

    生态道德文化教育的主要对象是对保护自然生态、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负有直接或间接责任的各级政府官员、企业家、科技工作者,以及广大消费者和大中小学学生。这些人的生态道德文化水平提高了,破解生态与环境危机、修复地球生物圈就有了可靠的保证。

    生态道德教育的途径和方式方法。生态道德文化教育的途径和方式方法,主要包括学校教育、社会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公职人员教育、媒体传播、非政府组织参与等。

    学校教育。生态道德教育是一种面向未来的理想人格教育。因此,大中小学学生的学校教育显得特别重要。但是,长期以来,学校的道德教育大都是强调调节和规范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伦理道德教育,忽视了调节和规范人与自然、人与非人类存在物之间的伦理关系。这种状况一定要改变。

    学校的生态道德教育最重要的是要将生态道德教育内容纳入学生学习的课程。其主要内容包括生态与环境科学的知识教育、树立生态价值观教育和培养生态道德行为习惯教育等。

    在学校进行生态道德教育,不能只讲理论,而是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应当注意针对学生的特点选择合适的教学方式,在使学生掌握相关理论知识的同时,注重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学生分析、认识、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实际水平和能力。还要引导学生从我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自觉培养低碳生活习惯,并将其带到家庭和社会上去,如购买物品时考虑耐用性、可循环性,在日常生活中做到垃圾分类投放,等等。

    社会教育。生态道德教育的覆盖面是全社会,应当包括全体社会成员。生态道德文化教育要面向城乡基层社区、村落,发动群众、依靠群众,使之成为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当家做主的一项重要活动。政府主管部门和社会组织应当切实承担起自身的责任,采取有效手段普及生态道德文化,重在培育公众正确的生态价值观、生态道德意识,以及参与生态环保的意愿和尊重生命、热爱生命的品质。通过生态道德文

化教育,推进节约型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践行低碳生活和适度消费,反对奢侈浪费和享乐主义,加速生态社会建设。

    社会教育的方式方法很多。包括开展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世界野生动物保护日、世界防治荒漠化日等纪念日和中国的植树节等节日的宣传活动,开展以节约用水、节约用电、垃圾分类、绿色购物、扩大绿色植被等为主要内容的知识竞赛和图片展览,组织社区居民参观自然生态保护项目,以及将生态道德纳入五好家庭和文明家庭评比活动等,都是实践证明的有效途径和形式。

    在社会教育中,由国家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发起,组织一些大型生态环保公益行动,其意义更是不同凡响。譬如,从1999年初开始到2004年底,中国由共青团中央、全国绿化委员会、全国人大环境资源委员会、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国家环保总局等8个部委共同发起实施,有3亿人次青少年和社会公众参与的以植树造林为重点的保护母亲河——黄河行动,就使广大青少年和社会公众受到了现实、生动的生态道德教

育。一些省区市实施的碧水蓝天工程创建环境模范城市抵制一次性泡沫餐具等活动,以及将兼具生态、景观功能的自然生态区域作为生态道德教育基地等做法,也都获得了良好效果。

    职业道德教育。传统的职业道德教育大都不涉及生态道德的内容,而且教育对象主要是企业的一般员工。而人类面临全球性生态危机,危机的源头主要来自违反生态道德的企业。所以,企业的生态道德教育应当作为教育的重中之重,尤其要以企业负责人、管理者为主要教育对象。

    必须看到,企业既是社会财富的主要创造者,也是自然资源的主要消耗者和污染物质的主要排放者。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每年排放二氧化碳超过200亿吨,其中大都是高能耗企业排放的。而在温室效应气体中,二氧化碳是主要成分,被认为是困扰人类生存的头号环境问题。

    事实表明,大多数企业在生产营销过程中,对资源、生态、环境存在非道德行为,亟须通过生态道德教育加以调节、规范。因此,在企业的生态道德教育中,应当结合企业的实际有针对性地进行。

    要通过生态道德教育,使企业员工、特别是企业负责人和管理者深刻认识到:在企业的价值理念上,不能笼统讲企业的最大利益原则,而应当讲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更不能以损害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代价,单纯追求企业的经济利益;在企业的生产运营决策中,要以国家乃至全人类整体的、长远的、体现人与自然和谐的理念为指导,把企业的利益与企业的社会责任、生态责任统一起来,绝不能只顾企业的局部利益、眼前利益而不顾社会和自然界的利益;企业的生产经营,应当把采用循环利用技术和清洁工艺,实行绿色、低碳生产作为企业的道德文明要求,严格执行,毫不含糊;在企业消耗方面,应当坚持节能、降耗、减排的原则,尽量减少资源消耗和废弃物排放。

    总之,企业应当自觉地承担起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的双重责任,做到双赢,决不能除了经济,还是经济除了利润,还是利润。这既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也是企业开展生态道德教育的要求。

    公职人员教育。各级公职人员是公共事务的领导和管理者,他们自身的生态道德文化素质的高低,对能否正确处理人与自然、发展与环境的关系,对全社会的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决定性意义。事实证明,哪个国家、地区和行业的环境良好、经济社会处于可持续发展状态,无一不是其领导者、管理者的生态道德文化素质水平较高,能够自觉兼顾发展与环境的协调、平衡和可持续,摆正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的关系;反之,所有环

境恶化又迟迟得不到根本好转的国家、地区和行业,又无一不是其领导者、管理者的生态道德文化素质水平低下,片面追求经济增长而忽视环境保护的结果。

    由此可以看出,要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生态资源环境的关系,实现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关键在于切实提高公职人员,尤其是领导者、管理者的生态道德文化水平。为此,所有公职人员和领导者、管理者都应当先行一步,补习好生态道德文化这一课。

    在公职人员教育中,领导机关应当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行动,并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所有领导者、管理者和一切公职人员都必须具备基本的生态道德素养和生态环保知识,并以此作为考评、任用的重要标准之一。

    可以相信,各级各行各业的领导者、管理者的生态道德水平提高了,全社会和全体公民的生态道德水平也一定会得到相应的提升。

    媒体传播。大众传媒是距离人们最近、最有效的信息传播工具,是开展生态道德教育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特别是当今时代,大众传媒已经广泛地介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深刻影响着人们的生产、消费行为,在生态道德文化教育中成为公众的启蒙者和引导者。

    电视、广播、报纸、杂志和互联网等大众传媒要发挥自身优势,大力宣传、普及生态环境科学知识和生态文明理念。通过媒体的传播和推动,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全方位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践行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抵制一切浪费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绿色非政府组织( NGO)参与。在全社会进行生态道德教育,应当充分发挥绿色非政府组织的积极作用。这方面,美国的非政府组织的事迹突出。他们在生态与环境保护中已成为一支重要力量。既分担政府有关环境保护的部分职能、向社会募集环保基金、组织动员社会成员投身于环保事业,还对公众进行生态环保教育,为自然环境和公民生活环境的改善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中国的绿色非政府组织虽然起步较晚,但是发展很快。网上资料显示,全国现有各

类环保民间组织3700个左右,肩负着宣传、教育、监督、建言等社会责任。有些绿色非

政府组织开展的关爱生态、保护环境活动,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众所周知的少开一天车夏季空调不低于26摄氏度等活动,就是由民间环保组织最先发起的。由自然之友组织编写并出版的我国第一本写给孩子们的环境启蒙读物-《地球家园》,获得国家五个一工程奖,他们多次组织义务植树队到内蒙古等地植树,也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江苏徐州矿务局中学生小记者团,是群众性的生态道德教育组织的一个典范。20多年来,小记者团一直立足百里煤田,胸怀天下,为保护人类生存环境而奔走呐喊,在环保主题宣传及社会考察实践活动中,教育锻炼自我,同时播撒绿色的种子,产生了积极的社会效应,被社会公众誉为绿色摇篮环保小天使,1996年还被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授予全球500佳称号。此外,由中国生态道德教育促进会发起,在内蒙古包头成立的环保小卫士团,在福建莆田湄州岛成立的中国生态道德教育建设基地等,也都收到了很好的成效。

    实践证明,绿色非政府组织参与生态道德文明宣传教育,既能弥补政府部门人力、财力、物力的不足,又能吸引广大群众参与生态环保实践,受到应有的教育,可收事半功倍之效,是生态道德文化教育的一条重要渠道。

    人类生态道德文化教育需要全球共同努力20世纪90年代,1500位世界科学家在一份意义深远的呼吁中提出:地球是有限的……而我们正在疾速靠近这个极限。目前会对环境造成破坏的经济活动,不管发生在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不能再继续下去,否则我们将面临全球生态系统被破坏而无法修复的危险。”“我们必须认识到它的脆弱性。我们绝不允许它再被蹂躏。为此,我们需要倡导一场伟大的运动,去说服那些态度颇为勉强的领导人、政府以及人民去做一些必要的改变。

    从这份意义深远的呼吁中我们可以看出:

    1,目前人类面临的生态危机是全球性的;

    2.全球所有国家,包括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对这一危机的产生负有不可推卸(有区别)的责任;

    3.为了从根本上遏制这一全球性生态危机,需要倡导一场伟大的改变人的思想和经济活动方式的运动;

    4.这场运动的教育对象是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领导人,以及地球村的全体公民。

    这实际上是向全人类提出了一个在全球范围内开展生态道德文化教育的倡议书。

    对这一倡议的积极响应,是我们这个地球村村民应有的态度和责任。

    首先,这需要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政府围绕生态道德文化教育开展广泛合作。其中,除了各个国家、地区之间的双边或多边的合作交流、协同配合外,包括联合国在内的各种国际组织及其下属机构担负着重大的不可替代的责任。而且,鉴于污染不分国界,贸易、技术应用和投资流也越来越趋于国际化的现实,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还应积极探索实施环境保护全球化的途径和办法。

    第二,全球所有企业、特别是对全球经济发展有着重大影响的跨国公司和行业巨头,  要端正态度、积极参与。应当通过生态道德文化教育,认真总结企业在处理人与自然关系中的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切实担负起爱护自然,从企业做起的生态道德责任,切实改正不管环境破坏与否,只图企业赚钱把利润留给自己、把污染留给别国别人的不道德行为。

    第三,各国科学家、科技工作者要通过生态道德文化教育确立科技工作的正确方向。  世界资源研究所的有关报告指出,要把自己的工作转移到经济繁荣的每一个标准单位都能大幅度降低对环境影响的新技术上来在人类社会为自己所制定的经济目标和环境目标之间实现和谐。同时更加注意如何使环保型技术能够成功地在国家之间进行转让

    第四,全球生态伦理学家、生态学家及所有与生态道德文化建设相关的研究工作者,应在全球生态道德文化教育中充分发挥  “思想库”、“知识库”、  “信息库”  的作用。要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为全人类生态道德文化建设奉献出既有坚实科学依据、又有现实针对性和强大说服力的研究成果,以便说服那些态度颇为勉强的领导人、政府以及人民去做一些必要的改变。为此,需要在国际建立相关机制,以推动全球生态

道德文化的广泛交流与合作。

    总之,正如《地球宪章》所言:我们是一个具有共同命运的人类大家庭和地球共同体。我们必须联合起来,创造一个以尊重自然、普遍人权、经济公正以及和平文化为基础的全球社会。为达此目的,我们地球公民必须宣布对彼此、对更大的生命群落和对子孙后代负责。

  

 

 

 

 

 

 

 

 

 

 

 

 

 

 

 

 

 

 

 

 

 

 

 

 

 

 

 

 

 

 

 

 

 

 

 

 

 

 

 

 

 

 

 

 

 

  

 

 

 

 

 

 

 

 

 

 

责任编辑:Cassie